减速机由制造厂家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查和验收,并出具合格证.
检验用仪器,仪表必须计量经计量检定.
成批生产同一规格的减速器,允许抽试10%(不中10台者应抽试一台).抽试不合格时应再抽度20%,仍不合格,应全部进行试验.
检验项目:
蜗杆副的侧隙和接触斑点.
蜗杆蜗轮的轴向间隙.
传动的平稳性,噪声,温升和密封情况.
油漆和外观质量.
减速机在试车合格后应进行负载试验。
减速机在额定转速下,按其额定转矩的25%,50%,75%,100%,110%,125%逐级进行加载试验.
负载实验时,每十分钟记录一次时间,油温,转速,转矩.
对于双向工作或未注明旋转方向的减速机应分别进行正反向试验.对于单向工作的减速机可单项向实验,其旋转方向必须与工作方向相同.
在热功率负载试验中减速机的油池温度稳定两小时不变.其温度应符合要求,各密封处,结合处,结合处不准有漏油现象.
减速机密封处,结合处不得有漏油现象。
在额定负载和额定转速下,减速机的噪音不应大于80db(A),温升不超过65度,最高油温不超过95度。
蜗杆和蜗轮轴的轴向间隙就符合规定。
蜗杆蜗轮的齿面接触斑点应符合要求。
减速机的承载能力和传动效率应符合GB/T16444的要求。